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厂前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厂前区工程监理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LNHD020737
2.2招标项目名称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厂前区工程监理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2.1工程概况: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拟建设综合办公楼、公共食堂、武警营房等三个建筑子项,详细建筑规模如下:
综合办公楼
综合办公楼规划为1栋10层建筑,带地下室。地上10层,建筑面积约37058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6111m2;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计划工期:负挖开始(预计2021年6月份)-2023.11.15。
公共食堂
公共食堂规划为1栋3层建筑,无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6111 m2;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计划工期:2022.3.1-2022.11.15。
武警营房
武警营房规划为1栋5层建筑,无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5829m2;结构采用框架结构。
计划工期:2023.4.4-2025.6.3。
2.2项目地点: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
2.3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以委托人发出的监理工作书面通知为开始时间,至综合办公楼、公共食堂、武警营房三个工程子项均验收结束,以及整个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子项周边及子项配套室外00工程监理服务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且最后一个子项竣工验收结束。
2.4工程内容:负责上述工程子项现场施工活动及施工管理监理工作。
2.5最高投标限价:无。
2.4招标范围
监理人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法规要求,对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厂前区综合办公楼、公共食堂、武警营房建设工程子项施工图(含装修)及其构筑物周边和子项配套室外00工程(厂前区部分),进场道路两侧排水施工图,消防站室外00(含训练场)图纸所示全部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实施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HSE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文档管理、合同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
2.5项目实施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
2.6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以委托人发出的监理工作书面通知为开始时间,至综合办公楼、公共食堂、武警营房三个工程子项均验收结束,以及整个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子项周边及子项配套室外00工程监理服务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且最后一个子项竣工验收结束。
2.7质量标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实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等官网查询的结果为准。(请提供网站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5月18日12时30分—2021年05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6月0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联系人:康晓亮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吕超
电话:010-63318789
电子邮件:lvchao@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