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容建设项目阀门采购招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苏州市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容建设项目阀门,项目业主为苏州吴江
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光大
环保(中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围
2.1工程名称:苏州市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容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苏 省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汤华村
2.3建设规模本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t/d(一次性建成),装设3台处理量为1000
t(d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相应配套3台余热锅炉。余热锅炉产生的过热蒸汽通过2台60MW的
汽轮发电机发电,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
2.4计划工期: 2020年04 月20日-2021年030日
2.5质量标准:优质, 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第五章《供货
要求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2.6招围阀门的设计、 制造、检验/试验、装配、调试、供货等,详细见第五章《供
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求
3.1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国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设计、供货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运输、装卸、安装、安装指
导、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货物及服务提供能力。
3)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中文授权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定的资金垫付能办、财务状况和市
场行为良好(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
立日期提供)。
3.3业绩要求:具备至少 3个及以上垃圾焚烧炉阀门供货的业绩,单个业绩垃圾处理量规
模不低于100td并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制造能力。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
人所认可的书面证明文件,包括且不限于合同原件扫描件等,有效业绩数量以提供的证明资料
为准,上述材料作为招标人评定投标人业绩的商务评分依据。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和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
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3.5其他要求:投标 人通过光大国际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评标,投标人需确
保电脑具备可正常使用的视频音频功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1日09 .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注册。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传真:010-57189541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