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齐鲁分公司塑料厂聚丙烯装置丙烯洗涤塔系统、挤压机筒体加热系统改造电加热导热油橇所需电加热导热油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1022-2199-12858-B1 2.项目内容:齐鲁分公司塑料厂聚丙烯装置丙烯洗涤塔系统、挤压机筒体加热系统改造电加热导热油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电加热导热油橇SS-Ⅱ SZH 316L+20# | 1.00 | 套 | 包1-电加热导热油橇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4月30日、齐鲁石化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求: 5.1投标人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求:1.进口品牌代理商. 2.投标方具有国内同类聚烯烃装置(10万吨/年及以上)挤压造粒机组或挤压机温控系统(导热油加热系统)的合格工业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使用证明。进口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厂商业绩。 3.具备24小时到达现场处理技术问题的能力,提供技术服务网络情况和保障措施,提供承诺书。 4.在国内有标的物常用备件的库存,具备48小时内提供常用备件至现场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注册联系人:王成 手机:13520831535)。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11日8:00时至2020年10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成 手机:13520831535 (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269 邮箱:wangcheng@dlzb.com 传真:010-59435269 QQ:2645139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