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称,对于煤炭中长期合同违约企业,将进行综合约束,包括将严重失信行为纳入黑名单,在项目核准、产能核增、运力配置等方面给予约束,要求全国金融机构不得向违约企业提供贷款等。
为保证国家发改委相关通知文件的落实,陕西省发改委决定各设区市发改委煤炭生产企业和重点国有企业做好自查自纠,重点核查合同签订不足,签订不实,签订不规范。不履约,以及其他不符合签订履约要求的情况。
各设区市发改委及重点国有企业督促产煤和用煤单位双方与5月27日至6月10日对照本通知提出的核查内容进项自查自纠,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抓紧整改,对及时整改的问题不予追究,对自查自纠后仍存在问题,经核查属实,将通报批评,并从严惩戒问责。
同时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配合各设区市发改委及重点国有企业做好梳理、筛查未按要求在线签订履约承诺、未按时报送履约兑现数据、经提醒后仍未报送履约数据、合同价格数量签订不实等案例。
具体核查内容有: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未达到自由资源量的80%以上,特别是2021年9月份以来核增产能的保供煤矿核增部分未全部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的;有量无价,不在合理区间明确价格水平或不执行价格机制的合同;没有明确数量、质量、期限、流向、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要素的合同,以及未在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按要求录入并签订在线承诺的合同;已签订的合同履约率低于规定水平或不履约且拒不整改的;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签订捆绑销售等强制性条款的合同,签订非电行业合同再转卖市场煤的合同,签订超过全覆盖标准的“过头”合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