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十四五”时期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以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居于世界首位,在清洁低碳氢能源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不过,我国氢能产业仍然处于发展初期,面临产业创新能力不强等诸多挑战,需加强顶层设计,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此,《规划》围绕氢能制、储、输、用各关键环节,明确发展要求。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副司长刘亚芳介绍,氢气制备方面,据有关市场机构统计,我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氢气产能约为4000万吨/年,产量约为3300万吨/年,主要由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构成,煤制氢和天然气制氢占比近八成,氯碱等工业副产氢占比约两成,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还很小。
“解决氢从哪里来的问题是氢能产业发展的基础,不新增碳排放是发展氢能产业的前提。”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王翔说,我国工业副产氢工艺成熟、成本较低,近期仍将是主要氢源。但从长远发展看,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潜力更大,更加清洁可持续,随着成本下降,将成为重要氢源。为此,《规划》明确,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
围绕氢能应用,《规划》提出,坚持市场导向,合理布局、把握节奏,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拓展在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探索形成有效的氢能商业化发展路径。其中,在交通领域,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大巴/卡车等新能源客货车辆的市场应用空间。在工业领域,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合成氨、甲醇、炼化、煤制油气等行业/替代化石能源的示范,促进高耗能行业低碳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