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日期:2021-04-19  作者:
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发布关于颁发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的通知,国核安发〔2021〕82号,详情如下: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颁发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的请示》(苏核发〔2020〕42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是可以接受的,决定颁发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在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有效期内,我局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新的核安全标准的要求,对许可证规定的事项作出合理调整。你公司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应自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你公司在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的运行中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运行许可证规定,确保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运行安全。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底部二维码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电话:024- 25801520  传真:024-25801522  版权所有:沈阳水泵研究所 2005-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辽ICP备06007912号-1  沈阳网站建设:思勤传媒提供全程网络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