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参与县(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市属国有企业要根据县(区)的实际需要,通过兼并重 组、投资合作等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县(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实现同业类企业整合和分散资源的集中运营,促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实现市、县(区)国有企业抱团发展,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积极与县(区)开展项目合作。充分发挥好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运营优势和县(区)资源优势,努力在道路交通、园区建设、水务资源、文化旅游、汽车充电桩、餐厨垃圾、污泥干化等方面开展合作,采取市场化机制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统一推进项目开发运营,推进县(区)经济发展。
三、积极参与县(区)片区开发。市属国有企业要学习借鉴成都、温州等省内外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先进经验做法,引进央企、省属国企等各类资本,共同参与县(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为眉山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积极支持县(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要转变观念,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精准服务。眉山创新产业发展基金要将县(区)更多优质企业(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宏泰小贷、环天小贷要发挥小贷公司灵活、便捷的优势,为县(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眉州担保要将办事处逐步覆盖各县(区),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担保费率,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东坡信合基金管理公司要提高基金运营管理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县(区)经济建设;宏宇资管要积极参与化解县(区)不良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市工投公司要将应急转贷资金、风险补偿基金的投放,向县(区)倾斜,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五、共同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市属国有企业联合县(区)国有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发挥基金的放大作用,引入市场化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县(区)建设。采取“基金+产业”、“基金+基地”、“基金+项目”等多种模式,支持县(区)特优产业发展、投资上下游产业链重点项目、扶持骨干企业升级改造、投资孵化新兴产业等,推动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开展市、县(区)融资合作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依法依规为县(区)国有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县(区)国有企业发债提供担保并做好风险防控。市属国有企业在发债时要统筹县(区)需求,将县(区)优质项目或资产打包进市属国有企业共同发债,支持县(区)项目建设。
七、实施市、县(区)国有企业干部挂职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市、县(区)国有企业干部互派挂职交流机制,鼓励支持市、县(区)国有企业干部“派下去、请上来”双向挂职学习锻炼。推荐国有企业优秀干部到省国资委、省属国企和成都市属国有企业挂职锻炼等,促进人才队伍互动交流。
八、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学习培训体系优势,积极邀请县(区)企业参加市属国有企业组织的财务、投融资、风控等培训活动。市属国有企业要根据县(区)国有企业需求,组织专业人才赴县(区)开展产业发展、运营管理、财务等相关专题培训活动,提升企业人员整体素质。
九、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市属国有人力资源类公司要面向县(区)企业人才需求,特别是高精尖人才需求,积极帮助县(区)企业引进人才。组织市、县(区)企业共同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多渠道引进人才。
十、做好项目推介。运用全省国资系统项目平台,推介展示县(区)优质项目,吸引央企、省属国企、成渝国企来眉投资合作。市属国有企业在招商引企的同时,积极推荐县(区)优质项目,促进县(区)特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