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水电站位于凉山州木里县境内,为已审批的雅砻江中游(两河口至卡拉河段)水电规划中的最后一级。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总装机容量 102 万千瓦,单独运行时多年平均年发电量 39.97 亿千瓦时,与上游两河口水库电站联合运行时多年平均年发电量 45.24 亿千瓦时。工程建设总工期 83 个月。
电站枢纽由河床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泄水及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等建筑物组成,河床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 126 米。水库正常蓄水位 1987 米,相应库容2.378 亿立方米,调节库容 0.365 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能力。
按 2019 年四季度价格水平测算,工程静态投资 133.88 亿元,工程总投资为
171.21 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 34.24 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20%。
卡拉水电站由公司投资占比 52%、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占比 48%的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